【廢死之後監獄中的食人魔】

在開始這個主題討論之後,剛好法新社一則關於法國監獄中的新聞──一位囚犯殺了他的室友並且烹煮、食用受害者的內臟

法國沒有死刑,整個歐洲“人權先進”國家都沒有死刑,這位被吃掉的受害人不知作何感想?喔,對了,死人是不會有感想的。當然啦,不能據以推論這位食人魔是因為沒有死刑而在獄裡任意吃人;但從這案例倒可以引出另一個廢死的面向:廢死之後的監獄管理問題。

拋開廢死的對錯問題,假設真的廢死,現在的廢死團體多半提出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當作替代方案,將來在監獄管理上會帶來什麼衝擊?

監獄裡什麼囚犯都有,有白領犯罪、煙毒犯、暴力犯、組織犯罪....,甚至有精神病患。假設有重刑犯,如連續殺人犯、殺警犯、幫派老大等被判重刑終身不得假釋;或者,判刑至少得關30年出獄時已經風燭殘年,這些人抱著爛命一條的心態,反正一輩子有國家養著,多殺幾個也不怕判刑更重,那可就換獄警要倒過來怕犯人了,更別提24小時不分晝夜關在一起的其他囚犯。

我們也許可以設一個高度戒備的重刑犯監獄,把惡行重大的罪犯關在一起,讓他們想殺誰就殺誰,重刑犯們自相殘殺還可以替國家省點稅金。怎麼越描越像好萊塢電影情節?

上述異想其實也不算是異想,各國為管理囚犯,一定會設置不同等級的監獄,以鼓勵受刑人以好的表現換取調往較舒適的監獄;若真的廢死了,必然需要更高度戒備監獄,也會激發更嚴重的監獄暴力事件,這樣符合廢死團體的人權標準嗎?

這兒要引述一則精神病院笑話做為結尾。話說有一司機開車到精神病院,不巧在院內爆胎,正在換備胎,不小心把卸下輪胎的螺帽掉到排水構裡。由於排水溝被溝蓋擋著,撿不到螺帽,司機正在苦惱,不知該如何是好。此時正巧一名精神病患經過,告訴司機把其他輪子的螺帽各拆下一個裝到備胎上,慢慢開到市區再找修車廠配螺帽。司機照做解決了難題之後,謝謝這位精神病患,順便問這位病患:「您這麼聰明,怎麼會在這裡?」這位病患回答:「我是因為精神病而住在這裡,並不是因為白痴而住在這裡。」

同理,監獄裡關的是囚犯而不是白痴,千萬不要以為廢死對現在的監獄管理不會有任何衝擊;支持廢死的人最好多想想,提出更周全的方案出來。

又來到自問自答時間了。看了法國食人魔案例後,我會支持廢死嗎?如果廢死之後能把陳金火、廣德強和一干貪污犯關在一起,我倒是不反對廢死啦,到時看看陳水扁們和陳金火們誰先吃了誰!

各位看倌呢?在看完法國食人魔的新聞後,是否改變了原本的立場呢?

 

來源:

http://blog.udn.com/cfang0606/417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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