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建商大利多.貪汙汙吏大利多!!
#還不快提高本刑南台大震樓倒塌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超過追訴時效建築師與營造商不起訴!!
建物只要能保固10年就可以了喔!!
大巨蛋也只要保固10年沒事就可以了喔!!
就像詐騙犯一樣.還不快加重本刑.還用一罪一罰來騙人嗎?
不當黨產不早超過追訴期了嗎?
還不快提高本刑.研擬刑法相關罰則嗎?

+++恐龍判決問題不在法官.是在檢察官啦!
>>>台南地檢幫民進黨掩蓋嗎?...建物偷工減料的本刑最重才3年以下喔!!
這維冠大樓倒塌壓死多少人啊??
怎不用殺人罪啊?
怎不用業務過失罪啊??
怎沒用一罪一罰啊??
居然是用這本刑才3年的違背建築術成規罪.那麼追訴期就只有10年.
那麼就是不起訴了.民進黨的相關官員就通通沒事了喔!!!
台灣的司法在民進黨一條龍壟斷下.還能有公義嗎??

>>>就像高雄日月光的汙染案.高檢能不作為的縱放日月光.只採樣一條魚.而被法官指稱沒有對照組而判不起訴啊!!
現在的維冠大樓案也是一樣.詐欺犯案也是一樣.
但卻對異己國民黨制定違法違憲的不當條例要來清算鬥爭.
未來民進黨若真把國民黨消滅了.台灣不就變成帝制的獨裁統治了嗎?
民進黨不就把鬥爭國民黨那套拿來搞台灣人了嗎??

+++民進黨還在幫詐欺犯.拿一罪一罰來欺騙台灣人!!
>>>記得詐欺犯鬧的火熱.民進黨都講都改成一罪一罰了.但這次的事件就看出沒提高本刑的差別了..
詐騙了好幾億.只要躲個10年.5年就能沒事了啦!!!

+++不當黨產條例不就是違法的條例嗎??
>>>國民黨不當黨產都幾十年前的事了啊??
追訴期不早超過了嗎??
重點是不當條例中規範的罰則是什啊??..有刑罰嗎??
沒有.沒有.沒有啦!!...只有要繳國庫而已啦!!!
所以她的追訴期不就只有最低的五年嗎??
不當的意思就是沒有違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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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6南台大震震倒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也震垮歸仁區一棟將改建成飯店的大樓,建築師都是張魁寶,大樓所有人懷疑該建築也偷工減料,控告張魁寶及營造公司負責人共3人違背建築術成規。
但因已超過追訴時效,台南地檢署今天處分不起訴。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陳建弘表示,依照刑法第193條違背建築術成規罪,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權時效為10年,因該建築是85年9月6日興建完成,已超過時效,不起訴處分。
http://udn.com/news/story/2/2005994
什麼是「追訴權時效」:法律上所稱的時效,有取得時效與消滅時效之分,前者是指經過一定的時間,為取得權利的原因;
後者是指經過一定的時間,為權利喪失的原因。
有關追訴權的時效制度,在我國是規定在刑法中,立法用意是讓追訴權的行使,給予一定時間的限制,一定時間經過後的犯罪行為,就不予追訴,是屬於消滅時效的一種。

這次修法,立法當局將法條內容詳細檢討整理,認為原法條第一項的前文:「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的文字中的「不行使」文義並不明確,而案件經過起訴,顯無「不行使」的情形,因此將這段前文中的「不行使」三字,修正為「末起訴」。
追訴權消滅的要件,既經修正為未起訴,則案件在偵查中除了具有法定的事由可以停止以外,時效並不停止進行,如果時效期間過短,有礙犯罪的偵查,造成寬縱犯罪的結果。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
什麼是追訴權時效?
當一個犯罪發生後,基於各種原因我們會對於從事犯罪行為的人進行制裁,而這樣可對犯罪進行追訴、審理、制裁的權利,我們稱之為刑罰權。
而一個刑罰權並沒有辦法憑空發動,我們也沒辦法跳過偵查、審理,就直接進入把人抓去砰砰的執行的程序,畢竟我們不是阿共那種國家,
所以追訴權會是落實刑罰權的第一步,踏出這一步的人可能是被害人本身亦有可能是代表公眾的檢察官。
而當第一步踏出去之後,必須再透過偵查的作為及法院的審判,國家對於犯罪刑罰權的有無及範圍才會更加清晰。
http://disq.us/t/2av4m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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