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當背叛職務的大法官,還是…
2016-10-24 00:29聯合報 陳長文/法學教授、律師(台北市)

我一直認為,民主社會最可貴處,就是我們會尊重不同人的夢想,而我更認為,每一個有夢想的人都是讓人尊敬的。台獨夢是,統一夢也是。處在台澎金馬地區的中華民國是個值得驕傲的民主社會。

因此,當三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宗力、許志雄與黃昭元,在立法院備詢台上展現他們的「夢想」時,許宗力說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許志雄說「台灣是不正常國家」、黃昭元則曾著文說「中華民國僅是內部講講,用以滿足鄉愁。」很多人質疑,這些說法投射的是台獨的意識形態。

不管三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或其他隱晦不表態的被提名人,他們認不認為自己是「獨派」,即便他們認為自己是「獨派」,台灣是民主社會,以「人民」的角度言,他們有自己的言論自由,而以「個人夢想」的角度言,台獨就算是他們的夢想,那也當予尊重;甚至,他們願意不隱諱地公開闡明自己的「夢想」,這樣的勇氣,也值得尊敬。

但是,他們現在被提名的不是一般的職務,站上備詢台後,也不是一般的人民,他們爭取的是職司「中華民國憲法」解釋的大法官。不管他們的夢想是什麼,現在我們的國家就是中華民國,我們的憲法,就是中華民國憲法。三個人若信仰的是台獨,卻去爭取「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提名,那只有二種情境,一是背叛夢想,他們背叛了「台獨的夢想」;二是,背叛職務,爭取大法官的目的不是放棄台獨夢想,而是要藉由這個職務,去變質「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以實現或更接近台獨夢想。這麼一來,他們就背叛了「大法官」捍衛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職責。

不管是哪一種情境,都是一種讓人難以尊敬的欺騙。套句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的話:「人不能違背良心」。以上二種情境,都是一種良心的違背,這樣的違背,遠比「唱不唱國歌」嚴重的多得多。

因此,道不由徑,直路而行,獨派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若要為自己的台獨夢想,留下應有的尊敬,最不該爭取的就是「大法官」這個職務。捍衛夢想乃至於實踐夢想最光明正大的道路,其實反而是陳水扁前總統經常高唱的「正名制憲」。也就是直接訴求修憲甚至制憲,先把中華民國推翻,改名為台灣共和國,或經憲政程序,去變更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然後,再去爭取大法官,這才是「名正言順」且「實至名歸」的夢想正道。

蔡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們,雖然你們當選幾乎輕而易舉,但是可否再多思慮,要當一個讓人尊重的「台獨夢想家」?還是一位背叛職務的大法官?

我一直認為,民主社會最可貴處,就是我們會尊重不同人的夢想,而我更認為…
 
UDN.COM|作者:UDN.COM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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