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無限上綱,連美國也是如此。

截取重點:

民主黨和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當然都算作國家重要活動。自克林頓政府起,兩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被定級為「國家特級安保活動」(National Special Security Events,簡稱NSSE)。所以,在這些活動場合舉行的抗議遊行正面臨著越來越嚴格的限制和鎮壓。H.R.347法表明,將來在兩黨的全國集會上進行抗議的風險越來越大。

「反佔領」法的一般處罰是罰款和最高一年的監禁。如果攜帶武器或犯有人身傷害,刑期可能增至十年。

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包括「妨礙或擾亂政府或官員執行公務」和「阻撓或妨礙任何限制性建築或場所的出入口。」這一規定禁止的抗議活動範圍更為廣泛。

下面具體舉幾個可能發生的場景:

* G8峰會等全球領導人峰會可以被美國特勤處標為「限制性」的區域,任何未經允許的人「進入」該區域就會被罰款,並處以一年監禁。

* 參議員裡奇•桑托勒姆是屬於極右翼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受到特勤處的保護。他演講的時候,如果有人「噓」他,就有可能因為「妨礙或擾亂政府或官員執行公務」而遭到逮捕,並面臨一年監禁。

* 舉行「具有國家重要意義」的活動時,如果有罷工的公務員在外圍組成人牆圍住會場,也會因「阻撓或妨礙任何限制性建築或場所的出入口」而遭到逮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8267

中華民國萬歲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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