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日月光的檢察官吳明駿說話了。
「文中包含批評行政機關扭曲環保署函釋,造成「從管子排的廢水要用《水污染防治法》辦、載出去偷倒的廢水要用《廢棄物清理法》辦」的荒謬分野,並正確提出法律實務見解其實是認定當偷倒(排)廢水的行為可能同時觸犯《水污法》和《廢清法》時,應選一個重的處罰,而不會因為廢水已經適用《水污法》,就排除其適用《廢清法》的可能。
並透過圖示說明日月光處理廢棄液體流程,質疑日月光公司明知在放流池投藥無法處理廢水中的有害重金屬,也不將廢水抽回重新處理,難道還不算故意將含有有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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