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目標直指國民黨黨產,國民黨也發動逆襲。黨團提案訂定「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條例」,規範自前總統李登輝之後的總統,及其利害關係人必須申報自總統上任前六個月至卸任後六個月內所有財產之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狀情形,逾期未申報者,推定為不當財產。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說,既然要講轉型正義,就應做全面性檢視,不是只有檢討黨產。林德福說,國民黨在李登輝時代,黨產已經被搞走太多,現在根本已經空了;陳水扁為了海角七億坐牢,她的女兒陳幸妤不平的說,哪個民進黨從政同志沒有拿到他父親的錢。這些錢的去向大家都在質疑,也必須有一個合理的交代。

林德福說,蔡英文說要謙卑,下面的人卻在追殺,針對性的要求國民黨檢討黨產,但蔡英文家族投資生技產業受到的質疑,也有接受外界檢視的必要,不然就是政治鬥爭,且國民黨的提案一視同仁,不是光為蔡英文而設,包括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要依法申報,都要接受檢視。

依照國民黨的提案,在監察院下組成「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委員會」,受規範對象,包含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實行後之總統,及其配偶、三親等親屬,或總統曾經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清算人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或總統得以所持股份、捐贈或實質影響力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至於不當財產定義,則是指總統違悖實質合法性或其他法治原則所取得之財產,或使其利害關係人取得之財產。例如總統以合法掩護非法,以無償或不相當對價取得之財產等。

法條中也明訂,條例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受規範者必須向「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委員會」申報自總統上任前至卸任後六個月內所有財產之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狀情形,現任、未來總統及其利害關係人則逐年申報,經認定屬不當財產者,應命其於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

提案中也訂有罰則,總統或利害關係人於條例公布日之所有財產,違反禁止處分規定,處該處分財產價值之一倍至三倍罰鍰。受調查之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違犯者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柯建銘:針對性立法

【記者林敬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條例」,反制民進黨推動轉型正義,對此,民進黨表示,國民黨應多關心不當黨產,對於國民黨團提案不便評論。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國民黨團是「針對性立法」,試圖在轉移焦點。總統與一般人民犯法同罪,現行法令對於涉及不法均有相關規定,無需特地另立專法,國民黨團應就不當黨產有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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