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是假民主真獨裁.對和民意相同的就喊最新民意.對不同的就講要經社會共識討論..那不就是獨裁的都要按你的意思了嗎??
對於死刑存廢議題本解碼器論述廢死聯盟和法官不判死刑的盲點!!!
1...李昌鈺講的>>死刑和人權是不同議題!!
2...罪犯的人權是指接受審判期間的基本人權和公正!!!
3...受害者的人權應大於罪犯的生命人權!!!
4...法官是學法的就該依法判刑.犯下此種罪行依法該判何罪!!!
5...可教化不該成為免死的理由.法官不是教育單位.也不是學教育的!!
6...家屬原諒不該成為免死的理由.沒人有權力代替被害者和家屬原諒!!
7..思覺失調不該成為免死的理由.對思覺失調者有無強制管收??

+++李昌鈺講的>>死刑和人權是不同議題!!!
就像犯罪被關了.可以講是限制人民自由嗎??
>>>就像綠吱們拿蔣公是殺人魔出來抹黑是一樣的..那是戰爭..蔣公有像日本南京大屠殺和日據時對台灣人的屠殺一樣無人道嗎??
李昌鈺講的好>>>這是戰爭還是殺人犯罪?
李昌鈺又舉出殺人犯罪的不同>>>
因意外.因受虐而抵抗殺人的.就不該判死.就像廢死的無知拿車禍撞死人來比較一樣..就可知道它們就是故意論在一起講.來強化其正當性!!
而常業罪像犯姦殺10多個婦女.像鄭捷那般無差別殺人.無理由殺人的.
這種人不給它教訓.更讓人民知道此罪行的重大.是要不何防範犯罪阿?

+++罪犯的人權是指接受審判期間的基本人權和公正!!!
>>>這是廢死的故意無視轉移焦點的地方...所以的罪犯的人權就是指其在審判期間的基本人權..不受酷刑逼供.能接受公正的審判.
絕不是讓它免死.而讓它的罪行只受到小小的處罰啦!!!

+++受害者的人權應大於罪犯的生命人權!!!
>>>受害者被殺了..它們的人權不重要了嗎??
羅部長講的好>>是鄭捷判它自己死刑的!!!
而讓重大罪犯死刑就是在彰顯受害者的人權重要性..
更讓人民知道守法的重要.對於人權能更尊重.如此不就能減少犯罪了嗎??
廢死的就是完全無視被害者的人權被殺人犯無視..政府若不給與制裁社會不就大亂了.我國是法治國家..刑法是在做甚用的.不就是管理眾人之事嗎?
對於不守規矩.不守法.侵犯它人人權權益的.就該給與處罰.
我看你不爽我就殺了你....你死了.我還活著....這樣對嗎??

+++法官是學法的就該依法判刑.犯下此種罪行依法該判何罪!!!
>>>法官是我國的司法單位.就該依法判決該犯行應得到那種懲罰..才能讓司法能達到真正的公平正義..
就像一樣是貪污.貪污扁貪國家錢幾億去做它的建國基金..卻能裝病免審判免關.別人貪污幾千幾萬元就馬上入監..
這樣子符合司法的公平正義嗎??
還是未來要犯罪就找癌末病人去犯罪就好阿??
就像民進黨嘉義竹崎鄉長買兇殺警一樣.一開始就找一個癌末病人喔!!

+++可教化不該成為免死的理由.法官不是教育單位.也不是學教育的!!
>>>法官是學法的.從那時候開始法官可以用可教化來當免死的理由阿?
我國的教化制度有用嗎??..可不可教化是不專業的法官來心證嗎??
依其罪行該判死刑.可不可教化根本不應該在法官的考慮範圍內的!!!
重點是對該犯行卻是完全無視了.法官這已經違反其專業和職權了.
就是該悍衛司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申張社會公義!!!

+++家屬原諒不該成為免死的理由.沒人有權力代替被害者和家屬原諒!!
>>>這是廢死聯盟常用的招式..因為知道法官若對家屬已經原諒了.法官多半不會判死刑了..所以廢死的就會去要求家屬原諒...更有因此痛罵家屬的情事發生..讓家屬反而變成了加害者了!!!
被害者已經不會說話了..法官更該幫其發聲.依法判刑才對!!!
家屬原不原諒根本無關犯此罪的罪責啦!!!

+++思覺失調不該成為免死的理由.對思覺失調者有無強制管收??
>>>若思覺失調可以免死的話.就該把現在已被判定有思覺失調者全部管收才對..不然不就失職放任它們亂殺人嗎??
所以有因思覺失調而免死的被害人家屬就該申請國賠啦!!!
因為是政府怠忽職守沒有將其管收.讓人民生命財產受到損害!!!
相信若真立了此法.又會有一威人權團體出來罵沒人權了.
那你們該反對因思覺失調就能免死啦!!!
沒有那種人要錢也要的好事.更忽視守法者的安全!!!
‪#‎廢死議題‬..‪#‎民進黨的獨裁專制‬.‪#‎民進黨的招式‬.‪#‎死刑存廢的盲點分析‬.
死刑究竟該不該廢除?李昌鈺:死刑和人權是不同議題
國際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今天表示,人權與死刑是不同的議題,好比恐怖分子對著攝影鏡頭殺人,這是戰爭還是殺人犯罪?因此保護人權也要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及社會公義。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N2773486.html
鄭捷」閃電槍決,律師和人權團體砲轟執法太草率,「李昌鈺」一句話神打臉讓他們通通閉嘴了!
http://life.tw/?app=view&no=431345
廢不廢死不重要,有社會認同的配套跟新法,我也可以贊成廢死。
但現在廢死了沒?沒有。
那鄭捷是否證據確鑿?沒有任何被冤枉的機會?是的。
那他今天槍斃你們現在跳出來叫是在叫什麼? 誰被冤枉了嗎?
http://www.life.com.tw/?app=view&no=431378
洪秀柱晚間轉發鄭捷執行死刑的相關新聞,也表示自己意見。「殺人犯賠不起被害者被剝奪的人生!我們任何人也沒有權力,代替家屬原諒。」
她直言,即便是死刑犯伏法,許多事情依然無法挽回,
但我們可以檢討公共環境的安全,可以反思整體社會結構、教育的問題,反省我們應該負起的責任。
http://bepo.ctitv.com.tw/2016/05/69234/
【羅瑩雪:視人命如草芥,鄭捷判自己死刑】
https://www.facebook.com/2100room/posts/571851352995482?hc_location=ufi
像2000年伏法的鄭太吉,從宣判到執行只隔了十九天。
後來被認為是冤案的盧正,也只有兩個多月。
2001年槍決的陳肯利(他老兄還是被社會視為弱勢的外勞),只有二十一天。
哦,對了,附帶講一下,當時簽字的法務部長,是後來被廢死聯盟歌頌成台灣廢死先行者的陳定南。
反觀馬英九就算法務部長任內扣住蘇建和等三人的執行令不簽,任職總統後甚至還他們清白。廢死聯盟還是一天到晚罵他納粹、獨裁。
https://www.facebook.com/fang.y.qi.3/posts/1057295260985175?hc_location=ufi
【影片】蔡英文談廢死
https://www.facebook.com/PoliticianSong/videos/1723622631208332/
台灣的廢死團體從不在意這些事情
https://www.facebook.com/753565324765609/photos/a.753937271395081.1073741828.753565324765609/912406885548118/?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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