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在自己國土內自由行動,怎麼會是主權淪喪?這個發言人有讀過憲法嗎?還是說你根本就是站在其他國家的主權來說話?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新聞圖文來源:《聯合新聞網》
登島讓主權蕩然無存?退將怒問:童先生你是哪國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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