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吧?
聽完執行方法後,你就知道為什麼了。
舉個例子來講,假設某個官員貪污被逮到,官府假設貪污金額呢,有十億元。
但是呢,清空這位老兄的財產,發現他只有五億元。
剩下五億元怎麼辦?
在明代呢,官員會嚴刑拷打、疲勞轟炸,逼問他剩下的五億元上哪去了。
接下來就是精彩的部份:官員會跑去他供出來的那些人家裡,抄光他們的家產,再嚴刑拷打、疲勞轟炸,逼問他們剩下的錢上哪去了。
如果交不出錢,就供出幾個人,讓我們知道錢上哪去了。
就這樣反覆追查,直到追到的金額滿足官員的認知為止。
因為是利用人際關係沿線追查,如瓜蔓延伸,所以才叫「瓜蔓抄」。
這種偵查方式的問題在於採有罪推定,而且有罪無罪的判斷全取決於偵辦官員。
很多人在疲勞轟炸下為了脫身,都會隨便供出幾個人名。
但是官員不管供出來的人是否真的有罪,他們只在乎贓款金額。
像「五億探長雷洛傳」裡,顏同把多出來的收入全推給他老婆去做應召女,做一次一千萬的擺爛做法,在明代只會害死他老婆。
因為官員真的會跑去找他老婆,逼她把錢吐出來,吐不出錢就交幾個人頭,讓他們繼續追贓。
所以所有人在互相招認下,一族或一村全滅是常見的事。
因為大家都互相認識,所以被刑訊時,先供出的人也是這幾個。
...而在數百年後,新成立的不當黨產委員會一樣採有罪推定。
而且是不是不當黨產,也是由他們判斷決定。
他們還可以像司法機關一樣訊問你,你還不能像在法庭一樣行使緘默權,否則就是有罪。
甚至於你只要擁有曾經屬於國民黨的東西,恭喜了,你就可能成為不當黨產的受託管理人。
就算你說不是,別忘了,是不是不當黨產,是由他們判斷。
就像「老殘遊記」裡描述毓賢斷案時說的:
『只要他老人家覺得不錯...就上站籠了。』
呃...你還認為不當黨產條例只有國民黨會倒楣嗎?
(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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