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不只歧視機車族.更暗笑沒特權可銷單!!
#邱太三稱酒駕多中下階層段宜康護航推說原因出在警察但卻不講是因為像段宜康等民代的關說銷單啊!!
民進黨一貫招式又出現>>只講片面資訊.再據此反駁或謾罵!!
段宜康你真當台灣人是白癡嗎?
你講的員警開單獎勵金早在100年後就消失了啦!!
你是在掩蓋你和其他民進黨們的民代關說銷單事實嗎?
妳為了護航.為了掩蓋自己曾關說銷單.就抹黑警察喔!!

+++段宜康你也在歧視機車族喔!!
>>>你和邱太三一樣認為開車的就是上層名流.你連台灣因為地狹人稠.即使有汽車的人也會有機車的.一個家庭有一輛汽車的.就也會有2.3輛機車以上!!
尤其是住台北市這種大都會的.市民多是騎機車啦!!

+++段宜康指出攔機車遇到「麻煩人物」的機會,總是低得多。
>>>所謂的麻煩人物就是像你一樣會關說銷單的民代啦!!
警察過去開單就是被你們這些民代用特權壓力關說銷單.他們才乾脆不找開汽車的啦!!

再者一堆有錢人有請司機.或有關係.就能銷單..當然會較少啊!!
但是若用分母相同來比較的話.開汽車的反而多啦!!
再者開汽車多是撞死人.騎機車的多是自撞死或被撞死啦!!

+++段宜康你又再抹黑警察了!!
>>>你不知道員警開單的獎勵金早在100年就取消了嗎??
還記得你民進黨的高雄議員林武忠嗎?
他在2007年可是銷單高手.1個月抽單2百張喔!!
還能要求警察抽罰單及毀掉違規照片喔!!
這種銷單的圖利罪在高雄法院一審居然判無罪.最後雖然有罪.卻是用毀損公物判刑1.5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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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在臉書表示,這個「部長失言」風波,揭露了一個嚴重問題,「但我可以告訴各位,在實務上,警察真的極端偏重執行機車騎士的酒測」。
段宜康表示,「邱太三講錯了嗎?其實沒有。
邱部長引用的統計數字顯示:因酒駕入監服刑的人,大約有7成是騎機車。如果我們說:開著Toyota Camry或Honda Accord的人,很可能比騎Yamaha Bws或Kymco Many的人,經濟能力要好一些,大家應該可以接受吧」。

他指出,邱太三想強調的是,因為酒駕入獄的,多半是經濟比較弱勢者;
但並不表示開車者酒駕比例低!這個「部長失言」風波,揭露了一個嚴重問題,但沒有人抓到重點。段宜康表示,除了被取締的數字外,我們真的無法得知汽車駕駛和機車騎士,各自的酒駕比例。

但他可以告訴各位,在實務上,警察真的極端偏重執行機車騎士的酒測。
尤其在像聯結雙北的幾座橋樑、鬧區邊緣的小巷內,警員埋伏攔車路檢:「聞一下好嗎?」的對象,都是機車。
段宜康指出,因為攔汽車除了容易造成道路堵塞,或被酒醉駕駛衝撞的風險外;攔機車遇到「麻煩人物」的機會,總是低得多。
「抓酒駕」已經是警察記功嘉獎的重要來源;甚至是單位主管升遷的根據。

段宜康說,聽過有主管為了鼓勵下屬努力抓酒駕,讓自己早日升官,除了公家的功獎外;還自掏腰包提供獎金的怪現象嗎?
員警抓酒駕是本份;但為了績效,用力抓機車酒駕,才會有了讓部長說出「中下級層」的統計數字。請內政部針對這種「失衡」的執法態度,認真檢討改進吧。
http://udn.com/news/story/1/2036111
據台北市議員汪志冰、李慶元曾在2008年揭露,段宜康在擔任市議員內任為自己及親屬座車特權銷單,1年多達77次,平均每周銷單1.5次,大多是紅線違規停車,汪志冰說以最高罰鍰1200元計算,就圖利了近10萬元。
段宜康說,當時在議會向選民道歉,具體承諾不會再犯,承認錯誤是因為那是事實,也不找理由、藉口,也因為這樣自我懲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14000364-260102
2014年03月17日民代最會關說 酒駕銷單最多
101年上路的「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要點」,要求行政院所屬公務員面對「不循法定程序提出請求,且該請求有違反法令等之虞者」,在3天內向政風單位登錄,若被查出未確實登錄,則予以懲處,目的為遏阻公務員承受不必要、不應有的關說請託壓力,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17000380-260106
2009.07.01 議員關說銷單一審無罪 民眾:難怪交通這麼亂
高雄市議員林武忠被控接受民眾請託,施壓警察抽罰單及違規照片案,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無直接證據,被起訴的七個人一審通通獲判無罪;不少民眾得知這個結果罵翻天,質疑就是有這麼多人關說耍特權,交通才會這麼亂。
http://www.nownews.com/n/2009/07/01/910624…
2011/04/08 銷單判刑!議員毀照片 更審逆轉判1.5年 
高雄市議員林武忠被控關說,施壓警方抽掉38件違規罰單,遭到判刑,一、二審時法院認為,議員寫的請託單上頭沒寫抽單,判林武忠無罪,
案子到高分院更一審時卻逆轉,法官認為,林武忠請託警官銷毀違規車輛照片,觸犯毀損公物罪,改判林武忠1年6個月,林武忠本人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出面回應。
議員林武忠(96.09.30):「但我被違規照相,我不會抽單,會自己去付罰單,但是選民請我服務的,我一定要服務。」

高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齊德清:「員警開的罰單,取締的激勵獎勵金其實很少,所以100年以後,我們就取消(獎勵金)。」 
民眾認為,警方開紅單是為了衝業績,引起民怨,交通部也在7日修法通過,從今年6月起,警方的抽成獎勵金,不再從民眾繳交的罰單提撥,將改由地方政府另編列獎勵金預算。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210
2007/09/28 關說銷單/選民服務 高議員1個月抽單2百張? 
一張張違規照片,最低罰鍰9百元;高雄市有民代遭檢舉抽照片關說,1個月高達2百張,
甚至連酒駕案件民代都打電話處理,引爆銷單風波!市議員服務處人員:「沒有啦,哪有那樣多!」 
被檢舉的市議員,是民進黨籍的林武忠,曾經穿交大員警制服在議會內痛批蘇盈貴銷單的他,27日遭到約談後被飭回!
低調的林武忠在這一屆開議第一天,沒有出面,但是服務處搜出的服務卡,註明何年何月做的選民服務,以及處理結果,成為檢察官偵辦的重要證據! 
http://news.tvbs.com.tw/life/30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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