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關說柯吳秉叡劉世芳連署砍雇主違法罰則500萬變2萬關說柯以比例原則來幫大財團說項更證明只顧大金主不顧97趴中小企業和勞工!!
民進黨果然是資進黨!!
關說柯證明罰則從最高500萬變成100萬!!
中小企業卻從30萬提高到100萬!!
關說柯證明不增設78-1只對大財團有利!!
還敢拿比例原則說嘴.大小企業差距多少倍啊?
大小企業一致都是罰100萬就有比例原則嗎?
都知道有小數點問題.為什不修法無條件進位?
難道500萬比100萬小.只會增加大企業寧可交罰款啦!!

+++破解關說柯的狡辯之詞!!
一、勞動基準法一體適用台灣所有企業,有高達97%以上的事業單位是係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本次修正我們並未調整罰鍰金額下限,而將現行罰鍰30萬元的上限,在考量現行勞基法罰則之衡平性,將上限調整為100萬。
(勞基法第78條規定,「雇主未依勞基法規定給付退休金、資遣費之最高罰鍰金額150萬元規定」)
>>>所以是只顧到大財團企業的將上限提高.中小企業提高了.大企業卻從500萬降到100萬!!

二、目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係依「違法事件輕重」進行處罰,依照事業單位規模來裁處罰鍰,雖然立意良善,但這樣的修正,不僅違反比例原則,也將造成裁罰單位於對同一違法事件進行裁罰時,究竟要依第78條之1抑或第79條進行裁處,將發生適用上的競合。
例如:雇主或人資部門如果因加班人數多,在加班費方面因小數點進位而計算錯誤時,可能有些勞工差距幾百元,一旦勞動條件檢查被查到,依現行必須罰最低2萬元。
若依照時代力量版本,五百人以上事業,最低必須罰200萬元,在行政裁罰的比例原則上,恐將會明顯失衡。
>>>既然知道有小數點問題.為什不修法要無條件進位啊??
中小企業多只請一位會計.難免有疏失.但大企業不是更該嚴謹核對才對嗎?
民進黨知道計算上有小數點問題卻不修法規定.又幫大企業說項.難道小企業被拿2萬就合理嗎?
小企業才請幾人.才賺多少錢啊?
不罰個200萬以上.才是不合比例原則啦!!

三、為化解外界屢有反映勞基法第79條所定罰鍰金額過低,致雇主或財團企業寧可繳交罰鍰,而拒絕遵守相關規定,難以達成法律上目的之疑慮,並使勞工基本勞動權益獲得更合理之保障,
民進黨團爰提修正勞基法79條規範:
1.將事業規模大小納入在第79條第4項並透過調整勞動基準法中裁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以及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至150萬元)。
2.並搭配現行勞基法第80條之1第2項「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的規定,方能更周延的達到遏阻雇主刻意違反的法律效果。
>>>難道500萬比100萬小嗎??
大企業寧可交罰款就代表罰則太輕啦!!
你關說柯卻要從500萬降低到100萬..你要騙誰啊??
違法次數和未依法給付金額當然是裁罰基準...
但這反而是民進黨要從500萬降低到100萬的原因啦!!
就是因為有此裁罰基準.若降低了最高罰則..那不就不怕了嗎?
這作法只會增加大企業寧可交罰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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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分享修改自>>>公民廟口-立委在做天在看>>>
民進黨黨團提案 柯建銘簽字 廢除勞檢最高500萬罰款~
重罰黑心企業 500萬變2萬!! 您看懂了什麼嗎?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sMiaokou/photos/a.1538646676364926.1073741828.1538639663032294/1878631105699813/?type=3&hc_ref=PAGES_TIMELINE
時力質疑民進黨砍雇主違法罰則 柯建銘提說明闢謠
柯建銘也提出三點說明闢謠:
http://udn.com/news/story/1/2151566
民進黨爆翻盤!重罰黑心企業 500萬變100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61206/1005441/
網友驚爆!民進黨翻盤 《勞基法》重罰黑心企業500萬變2萬
網友表示:《勞基法》78-1條的主文中規定,如果企業違反勞基法,企業規模越大罰款就要越多,最高可以高達500萬 !
結果民進黨竟然打算翻臉不認帳,打算不予增訂78-1條,以後要用79條來做為處置不良企業的罰則。
若以79條罰則論處,以後對黑心企業的罰款,就只能「限制2萬~100萬之間」。
http://m.news.ebc.net.tw/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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