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個專業,司法更應該要超然獨立。學法的蔡英文不可能不懂。總統代表行政權,依照三權分立的原則,絕對不可以介入司法,身為總統,應該做的就是提名適當且專業充足的司法院長副院長,然後放手交給院長副院長主導司法改革。

就像是醫療是個專業,醫療專業當然會追求病人福祉一樣,法律也是個專業,這個專業就會追求社會的最大福祉。強調符合人民期待屬於人民的司法,不只是不曉得在講三小,更是把法律專業踩在腳底下。

希望總統少一些這種民粹,免得煽動起人民公審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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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戮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