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

他只是個孩子啊!

熊孩子往盧小魚的頭上直倒了碗麵,盧小魚氣憤不已,痛批這孩子:「大過年的,把麵倒我頭上,還有王法嗎」?

沒想到盧七姑出面「緩頰」,要盧小魚別太計較,因為:「他還只是個孩子」!

於是盧小魚有樣學樣,也在盧七姑的頭上,倒了整碗麵條,盧七姑反手一巴掌打在盧小魚的臉上,怒吼:「盧小魚,你無法無天啊」!

這時換盧小魚之父出面賞盧七姑巴掌,打完一把抱住懷中的兒子盧小魚:「他還只是個孩子啊」!

然後盧七姑之父,再打盧小魚之父一個巴掌,層層往上打,每個人,都是另外一個人的「孩子」,巴掌笑鬧劇,無限延伸,無限輪迴。

是啊!只是個孩子。

孩子在大人的眼中都小,都不懂事,都值得原諒。但不管值不值得原諒,是非對錯,還得有個明白。

闖進立院的「水球男事件」,一波三折,越演越烈。現在已經不只是「水球是否會傷人」?「立委行為教壞孩子」?或「到中國念大學是不是已被共青團吸收」?這樣天馬行空的問題了。

這個事件的最關鍵問題,不在上述三者,而是到底「水球男」,是怎麼進到立法院的?

根據立院的調查,水球男當天與另外兩位實習生,是在中時電子報張姓副總編輯的帶領之下,進入中興大樓一樓大廳,之後跟著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的助理丁旗源,轉進院區,前往群賢樓。

因為四人(副總編+三學生)並未佩掛立院證件,到了鎮江街入口崗哨,就被警衛攔阻,這時丁旗源向警衛表示,四人皆為辦公室同仁,要求駐衛警放行,一路搭電梯闖到九樓大禮堂。這時會議室門口警衛再度因為沒有證件攔阻,丁旗源再次強調四人都是「助理」,警衛最後放行。

隨後的情節,大家大多知道了,水球男見藍綠立委混戰,「一時興起、情不自禁」地,拿起手邊的水球丟去。

立院荒謬劇,莫此為甚。

一個媒體的高階主管要到立院,不管是採訪還是另有要公,他不會不知道,進入立院,有立院的規矩。

副總編不去門口換證,卻叫立委助理帶他硬闖,而且還連闖兩關?這樣的舉措,豈是該讓學生「實習」的內容?豈是記者採訪的「日常」?此為一錯。

硬闖進議場之後,該名副總先行離開,留下三名未掛證件,懵懂無知的學生,體驗立院鬧劇,還跟著參與激情。媒體主管忘了教育約束實習生的責任與義務,以致釀成荒謬的結果,此為二錯。

最後一錯,則是事發之後,立院與新聞圈爭相尋人,要找出這位「水球男」的數日之間,媒體圈不知他是誰?但該副總編卻肯定知道。知錯不改,能拖就拖,非得等到被網路肉搜,答案呼之欲出之後,才緊急補上「電子報快訊」承認,此為三錯。

一錯再錯,大錯特錯。

中時電子報最大的錯,在於真相大白之後,居然還用更大的版面,去強調「他只是個孩子」、「去中國念書不等於共諜」、「立委行為失當,更該移送法辦」。

立委行為失當,國人皆知,也已非一日之寒。

媒體身為「觀察者」和「紀錄者」,儘可鉅細靡遺地去紀錄立法院種種荒唐的行為舉止,這是天職,但一旦動手涉入,就是不該。

況且委員身負選民付託,在立院或打或罵,行為可受公評,也受選民評價,媒體只是監督紀錄,豈有「跟著一起打鬧」之權?

至於強調「在中國念書不等於共諜」一說,更是畫蛇添足。

這件事情的癥結點,根本不在是不是到大陸念書?而是一個媒體的實習生,為什麼要用這樣違法的方式,「闖入立院」?今天退一萬步說,如果換成是號稱「最愛台灣」的太陽花學生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用這樣假裝是助理的方式闖入立院,難道就沒問題?就理直氣壯了嗎?

當年太陽花硬闖立院,那是挑戰體制,衝撞法律;今日媒體實習生硬闖立院,卻是偷雞摸狗,荒唐亂套。說到底,水球男畢竟是跟著媒體主管去立院「見習」的實習記者,不是想顛覆國會的學運人士,既然是記者身分前去,那就得守記者的行規,有所為,有所不為。

他當然只是個孩子!當然。

孩子不懂,但報社不能不懂;孩子無知,但助理不能無知。

是誰害了這個孩子,一錯再錯?

暐瀚 2017-7-26 de 台北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26/974657.htm…

孩子在大人眼中都是不懂事,都值得原諒,但不管如何,是非對錯還得有個明白。身為媒體實習生不但未佩證件硬闖議場,還跟著「讓水球飛」,孩子不懂,但報社不能不懂!是誰害了這個孩子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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