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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一級主管王端仁圖利未遂,檢察官特別指出在法律上無罪,但是顯然違背行政倫理有偏袒且與廠商私下接觸的不當言行。檢察官特別送請高雄市府追究行政責任!

你們認為陳菊會追究嗎?追究下去不怕查到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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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端仁指導慶富如何標租興達港船塢,涉圖利或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而被檢方列為被告。檢方最後對王端仁簽結不起訴,其主要原因是「興達港BOT案最終並未通過,圖利罪本未設有處罰未遂規定,是以,王端仁等人並無圖利罪之適用。」換句話說,從錄音帶鐵證看得到王端仁有圖利慶富的「行為」,只因BOT案沒通過,而圖利罪又不罰未遂犯,所以王端仁才幸運得脫,這種情況值得陳市長欣慰什麼?

更重要的是,檢方特別提到王端仁偏袒特定廠商的不當言行、以及與廠商私下的接觸行為,疑有行政責任,因此檢方將送請高雄市政府追究。司法有時而窮,王未被起訴只代表檢方沒查到金錢往來的違法證據,不代表他真正清白,甚至強烈懷疑其偏袒及私下接觸特定廠商的動機,故請市府追究其行政責任。

面對檢方「雖不起訴,卻要究責」的罕見舉措,陳菊竟「只欣慰、不究責」,這是故意選擇性解讀?還是她其實是為「在喬地被錄到音,鐵證如山之下,還能高明地逃過檢方起訴,全身而退」而欣慰?

陳菊執政高雄十一年,培養出一批死忠政務官,但王端仁錄音檔讓人看到其執政團隊大有淪為「喬事團隊」、「圍事團隊」之虞,市府政務官的膽大妄為更令人咋舌,這是王端仁事件最令市民關心的地方。市民難免會想,王端仁只是恰好被慶富錄到音,讓其不當行為藏也藏不住,除他以外,市府沒被錄到音的喬天、喬地、喬錢、喬人事還會有多少?縱使王端仁逃過法律制裁,但團隊政風敗壞程度到底如何,陳菊不應該給市民交代?

慶富案中,市府海洋局長出面「喬地」、市屬高雄銀行幫他們「喬錢」,高雄市府變成財團套利的工具,最後興達港開發停擺,高銀借給慶富的錢也追不回來,陳菊對此是否也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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