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新南向–援助東南亞等出手「霸氣」!
其實是要援助特定財團!
蔡政府要開始對東南亞等國家執行「政府開發援助」(簡稱ODA),一出手就是1000億(35億美金),一下子就把執行對外援助計劃多年的西方先進國家給比下去了。35億美元相當於台灣GNI(國民總收入)的0.61%,而國際的開發援助委員會(DAC)的29個會員國平均援助佔比,也只有GNI的0.3%。韓國的援助金額也才19億美元,佔該國GNI的0.19%,韓國每年的政府預算規模約為台灣的4倍。
貸款援助的金額大、佔國民總收入的比率高,還不是大問題,如果我們真心做「功德」,願意協助未開發國家改善人民的生活,也還是可以的。問題在於,大得事有蹊蹺。簡單地說就是,完全背離國際援助最基本的一些準則,原因就是蔡政府只想以援助之名,輸送利益給台灣特定的幾家營造業財團。
若以國際的「開發援助委員會」為了提升援助的實效性而做的一些規範來說,蔡政府的ODA方式是完全不及格的。例如:該委員會要求援助要予以法制化、要有統籌的單一專責機構、要有中長期的目標、要有評估機制等。但台灣完全沒有。該委員會要求會員國要降低「有條件援助」(tied aid)的比率,所以,絕大部份的會員國採取「有條件的援助」比率都在20%以下,但蔡政府卻100%都是「有條件援助」。所謂「條件」主要指的是,限定受援國一定要選擇援助國的廠商。國際援助組織認為搞「有條件援助」,會造成援助國藉援助之名,加深受援國對援助國的從屬與依賴,另外也擔心援助國利用其優勢地位故意抬高價格賣給受援國。
「開發援助委員會」也要求各會員國提高無償援助在整體援助中的比率,因為,無償援助的成效比較好。因此,其會員國的無償援助比率平均為85%,其中較差的韓國也有40~50%。台灣竟然是0%。
另外,如果真的有心援助,應該要視受援國的需要提供各式各樣的必要援助,例如:幫受援國做職訓、傳授農業技術、人道救援等。但蔡政府竟然100%的錢都要花用營造工程上,這種搞法很容易創造蚊子館、蚊子工程,結果反而增加受援國的債務擔負。
也許有人根本就反對援助,所以認為蔡政府搞這樣爛的援助,也沒有什麼值得批評的。但,我們要說,蔡政府花的錢可不是小數目,實質的援助總額將達將超過250億台幣以上(ODA規定實際援助需達援助計劃金額的25%以上),援助搞得這麼差,不是為了省錢,而是蔡政府的的目的是,掛著「援助」的道德招牌,避開社會的批判,但實際上卻將援助的目標放在輸送利益給少數幾家營造業財團。這會不會就是民進黨開發出來的國庫通財團;財團再通黨庫的模式?蔡政府的新南向「政府開發援助」案,簡單地說,就是花台灣人民250億元,幫特定的幾家營造業財團,獲取總額1000億的營造案,受援國獲得無息貸款而建造出來的「產品」,是否有實效,不是蔡政府關心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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