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分權的程度,集團公司總部對下屬企業的管理模式可以分為三大類財務控制、戰略控制和操作控制。集團總部對下屬企業的控制,最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四個計畫的控制:戰略計畫、投資計畫、經營運作計畫和人力資源計劃,上述三大類的管理模式在四大計畫控制中體現出不同的集、分權程度。

財務控制的控制方式主要針對企業的投資性業務,戰略協同控制的控制方式主要針對圍繞同一產業鏈的相關多元業務,運營控制的控制方式主要針對企業戰略性、重要性的業務。

 

在投資控股模式下, 集團總部脫離業務運作角色, 轉而追求在特定業務領域內的投資回報最大化,下屬各業務單位則負責最大化佔用資本回報率及具體的業務經營。這種模式的優點在於集團總部功能簡單,定位明確單一,人員精簡;業務運作重心下放,業務運作決策速度快;下屬公司運作靈活,有利其發展。

 

在戰略協同模式下, 集團按各業務事業部的劃分在總部的管控下追求各自業務利潤最大化。這種模式支援公司整體戰略的實現,業務板塊清晰,具備明確的目標市場;有利於公司的集中管理,避免了下屬公司間的無序競爭;業務運作重心下移,有利於公司高層領導專注于公司的發展方向和戰略規劃,同時提高日常運作決策效率,管理責任清晰;新業務注入集團時,有利於組織的平穩過渡;有效整合同類資源,促進人才、知識和技術的共用;提升業務能力、專業管理能力,利於專業化人才培養。

 

在操作型的直線管理模式下,集團總部將具體負責公司各業務領域的業務運作決策,下屬業務運作單位以執行總部決策為主。這種模式業務運作重心在總部,對下屬企業的管控力度大,有利於貫徹總部的戰略意圖;層次少,扁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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