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議員引用馮白目的話,柯文哲說是人身攻擊。很明顯,柯文哲認為馮白目的話是人身攻擊。雖然法院判馮光遠的話無罪,但是很明顯這是柯文哲所說的雖然合法但是社會觀感不佳。雖然不用處罰,總是要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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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白目,你還是乖乖向馬英九、金溥聰道歉吧!人身攻擊不用道歉嗎?聽柯神的話準沒錯!還有柯媽媽也罵你沒品沒家教耶: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46786

 
我愛高雄林志玲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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