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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物聯盟總是喜歡倒果為因 沒有壞人先殺人,會有後來法官判死嗎?
社會一直有壞人,就是廢物聯盟縱容犯罪的結果
反正跑程序也沒這麼快 鄭捷也不會在馬政府任內處分 就當作送給蔡十八的禮物吧
期待鄭捷執行死刑到時候,會看到妳排除萬難衝進去幫他擋子彈
對於鄭捷的死刑判決,我覺得不是對鄭捷的否定,而是司法界對自己的否定,政府對自己職責的否定。我們否定人有改變、向善的可能行,我們否定台灣能容得下一個有可能向善的人的可能性。排除、排除、排除,僅僅只是將所有的「壞人」排除,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我們容忍政府用排除的方式來卸責,我們就給了政府無能的正當性。
終於看到最高法院的新聞稿了: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22844 (還沒看到正式判決,只有新聞稿,只能說,驚呆了,這些法官寫出這樣的法律見解,不會覺得臉紅嗎?你們的法官同僚不會受不了嗎?)
記者要問,避免誤解,晚一點我們會正式新聞稿回應。 更新: 最高法院不得迴避兩公約的適用 20160422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稿 http://www.taedp.org.tw/story/3042
自由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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