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委員會決議,通知永豐銀行不准國民黨提領或匯出款項。新黨背景的律師陳麗玲22日在臉書發文痛批她的台大法律系學長、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此舉是比白色恐怖還可怕的「超級黑色恐怖」,嗆顧立雄沒考過《強制執行法》嗎?擺明就是要用法律來整國民黨,嚴重戕害所有民眾對於法治的認知。

陳麗玲:強制執行法規定,查封財產時須酌留債務人生活必需

陳麗玲指出,《強制執行法》第52條規定,查封時要酌留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2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食物、燃料及金錢,實務上如果要強制執行他人薪水,也只能扣薪水3分之1,否則債務人可以提出異議,這是很多民眾的基本法律常識。

陳麗玲說,憑什麼《不當黨產條例》就可以未審先判,直接認定在銀行的錢就是不當黨產,還可以決議「只准存入,不准提出」?黨產會有提供足額的擔保來扣押國民黨因錯誤執行而被凍結的存款損失嗎?如果沒有擔保,萬一扣押錯了,以後要怎麼賠給債務人,以彌補他因錯誤扣押的損失?

陳麗玲舉例說,與國民黨無關的公司或單位,受國民黨委託舉辦活動,拿了國民黨的錢去付員工薪水、貨款、水電費,如今該怎麼繳?

陳麗玲說,一家歷史悠久的公司,往來客戶眾多,突然間銀行戶頭被凍結,所有的錢不能領,因為法律規定,而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公司有任何財務問題,只有傳聞,如果你是董事長,你能不動怒嗎?如果你是員工,你能不生氣嗎?「擺明就是要用法律來整國民黨吧!」

陳麗玲說,她不是幫國民黨講話,但是身為法律人,必須為這個國家長久以來建立的法治基礎說話,這根本違反法治國原則、法律安定性等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嚴重戕害所有民眾對於法治的認知,「如果人民如果還能接受這樣的嚴重違反法治的做法而不吭氣,下一個倒楣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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