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會又輸了最高行政法院裁准國民黨帳戶解凍原因早講過更是在轉移民進黨將黨產變私產的焦點!!
不當會是在轉移焦點啦!!
不當會有明定三種合法黨產!!
民進黨卻講他們沒有黨產喔!!
所以民進黨合法黨產去那了?
民進黨是黨產變私產喔!!
有繳民進黨黨費的.你們不追討嗎?
拿貪污扁錢的.不怕被追討嗎?
民進黨資助的組織不怕嗎?

若不當會可以如此違法亂紀的話!!
台灣的銀行還有誰會信任啊?
台灣的司法還有誰會信任啊?
誰還會把錢存到台灣的銀行?

未來換黨執政.成立不當政黨處理委員會後.怎辦啊?
難怪不當會成員多是不見經傳的東西!!
民進黨立委.綠嘴怎沒人敢擔任啊?
沒事做的游錫堃.呂太后.就是講你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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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此項行政處分欠缺明確性要求,合法性顯有疑義,日前裁准在行政爭訟終結確定前均停止執行。
黨產會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以原處分性質上並非行政處分,已另為行政處分及國民黨其實另有其他資金,並無急迫事由而提起抗告無理由,今裁定駁回確定。

法院指出,關於具體提領行為是否屬「履行法定義務」究竟如何認定?
施行細則僅規定法定義務的意義,對國民黨單純提領款項,永豐銀行又如何能「知悉並認定」用途?
永豐銀只是一間私人營利事業,是依何種法律規範,享有此公權力?
台銀九張支票部分,黨產會發出扣押時,應把國民黨和台銀列為共同處分對象才合法,
卻僅把台銀列為正本收受者,國民黨反而列為副本收受者,於法不合。
此外,台銀願意兌換九張支票是基於永豐銀委託,並非國民黨,
所以國民黨和台銀並無契約關係,且支票上沒寫受款人,可自由轉讓給第三人,不適用無黨產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定。
http://udn.com/news/story/1/217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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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又再演戲!」
黨產會拿著以前特偵組已偵結不起訴的舊資料出來演戲,
但其實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業障。
中廣相關土地都已在陳水扁執政八年中清查完畢,有問題的、該歸還的,國民黨早就處理、歸還完畢。
中廣出售案一切作為都是依法辦理,若有任何不法,歡迎黨產會也要追查第三人、 所有不當受益的第三者或相關受益人,而不是選擇性正義只針對國民黨。
為什麼黨產會一遇到李登輝、劉泰英和宋楚瑜就立刻轉彎?
https://www.facebook.com/KMTnewsbar/videos/1161240933990006/?hc_ref=PAGES_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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