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葉宜津高志鵬助理酒駕還遞名片是想搞特權嗎還拉扯警察被上銬還有臉反罵執法過當嗆警政署踹共仍依妨害公務法辦!!
民進黨助理遞名片是要搞特權嗎?
不止民進黨黨證有用.連助理名片都夠力嗎?
拉扯警察被上銬.還有反罵執法過當喔!!
民進黨連助理如此無視警察公權力喔!!
難怪酒駕罰則還不想提高.就是有這些搞特權的東西啦!!

鬧了2個小時才酒測.沒超標.是鼓勵大家鬧嗎?
拒絕酒測的.就是罰則要比超標的重才對啦!!
就像拒檢逃逸的居然比酒駕超標的輕.合理嗎?.誰不逃逸啊?
這樣子不就將警察生命安全置於險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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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葉宜津國會辦公室執行長陳昭彰、立委高志鵬服務處副主任王維聖,昨天晚上與幾個朋友在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餐敘、喝酒後,由已離職的高志鵬委員張姓前助理開車載陳返回附近住處。

恰巧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巡邏經過,瞥見張姓前助理滿臉通紅,於是趨前盤查,發現他身上有酒味,但是張男拒不出示證件也不說話,這時陳昭彰遞出名片,張男卻出手強扯警員手上的名片。
員警告誡張男不要妨害公務,但張男還是繼續強扯名片,造成員警左手掌虎口紅腫,立刻被依現行犯上銬逮捕,爭執拉扯過程中,陳、王等友人靠過來關切,並質疑盤查酒駕何須上銬、壓制,稍後支援警網到達將張男帶返派出所。

後來陳昭彰、王維聖等人亦趕往派出所,渾身酒氣的陳仍不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認為臨檢酒駕不至於需要壓制上銬,還嗆說要叫新北市警察局、警政署出面說明,王維聖在旁不發一語。
由於張男酒測值0.15毫克,雖未達0.25毫克須移送法辦的刑法公共危險罪嫌標準,但仍違法不得開車,警方依法開單告發,今天上午另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235991
據悉,陳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不斷地跟警方抱怨,過程中數度在警所內咆哮,鬧了將近2小時,經其他友人勸說,陳男與王男才願離去,張男最後願意配合酒測,經查酒測值為0.15,並未超標,但其拉扯警員的行徑已觸法,警方訊後仍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他移送法辦並依法開罰。
https://goo.gl/QfAF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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