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公路總局也吃到交通部長的口水啦。
(大誤)
『對此,公路總局官員表示,公路駕駛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是指手握方向盤時間,』
而且,就像黑格爾講的:生命自己會找出路。
當政府和業者認為握方向盤才是在工作,拚命剋扣司機的休息時間時。
司機早晚會逼到,在手握方向盤的時候休息。
以前高鐵還沒通車、國道客運二十四小時出車的時候。
有個同事經常坐凌晨三點的客運到台北出差,工作完再坐夜車回高雄。
有一次他在休息站聽完兩名客運司機的對話後,從此不坐客運,自己開車往返。
那兩個司機說了什麼?
『你在路上睡多久了?』
當年因為工作時間太長,很多夜班長程客運的司機就一邊開車一邊打瞌睡。
因為我們英明有為的政府,在高速公路的車道線上埋了反光貓眼。
當車子壓到貓眼時就會跳動,打瞌睡的司機就知道快要偏離車道了,趕快把車拉回來,順便給他繼續睡下去。
這可能是全世界最早的車輛自動駕駛系統,而且花的錢應該比Google和特斯拉要少。
(大誤)
後來學開車時,教練還告誡離這種車愈遠愈好。
怕的不是這種車會偏離車道。
而是司機被驚醒時,會突然加速或減速。
如果車子在旁,安全距離又不夠。
呃...
(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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