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員工貼在新竹爆料的報導,11月20日下午昇陽光電以類似奧斯維茲的方式,把53名員工關在會議室裡然後全部裁掉。這個事實,和所有工運界的雄辯一樣,直接打臉蔡賴政府勞基法修正案所謂的勞資協商。昇陽光電資方正是在一年來找勞方協商,一直要勞方簽署做二休二改做四休二,等於工時延長3分之1 。這一次裁員,雖然理由和火災有關,但據工會表示,火災樓層,已經簽做四休二的人都可以調部門; 做二休二的人員被叫進去以後,公司甚至還最後一次問願不願意做4休2,然後就給解僱通知。協商如果沒有不同意的權利,就不叫協商。而昇陽光電勞方不願意做四休二就被解僱了,破有勞資協商就可以鬆綁勞基法的說法。表姊的微電影和海報也無濟於事。昇陽光電資方的做法,就是表姐所說的企業會自律嗎?

勞動黨•臉書“怎麼辦?!”

圖像裡可能有1 人、站立和戶外

讓喜歡加班的工人加班?昇陽光電活生生的例子
新竹縣湖口工業區的昇陽光電公司,把53名工人叫進房間,叫他們「同意」從做二休二改為做四休二(加班時數大幅增加),這像是政府所謂的勞資「協商」吧?!但,工人不同意,結果資方就把工人通通解雇了。這算哪門子的協商?
人家資方把槍放在桌子上,叫你同意(名為「協商」),你不同意,人家都開槍射殺了。而且是大量屠殺(大量解僱)。
這就是親資的蔡政府喜歡強調「協商」的原因。
政府這次修勞基法的重要的藉口是,讓資方更有彈性,讓喜歡加班的工人可以加班,並強調「協商」。
事實上,當資方有了更多的「要求工人加班」的權限之後,不想加班的工人的下場,將會更慘。而「喜歡」加班的工人,其實處境也不會變好。
喜歡加班的工人,資方不一定會讓你加班,因為資方不會閒著沒事配合你,讓你工人賺加班費。全台全面性的加班時數增加,薪資和加班費就會有下降的傾向,結果,你的薪資也不會增加。否則,要解決台灣的低薪問題,豈不是全面開放工人加班上限到每月200小時,就行了嗎?
昇陽光電的案子,不僅是牽涉到加班,也牽涉到不合理的輪班制度的問題。兩者都涉及到工人的過勞問題。可是工人竟然沒有選擇權。也許政府會說,你也可以選擇不做(被解雇)啊?!但,這不叫選擇權。就像政府不能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然後說,你可以選擇不說,也可以選擇說了以後去坐牢。

昇陽光電立即撤回解僱,回復原狀!
蔡賴政府立即撤回勞基法改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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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裡可能有食物

原來如此!
金主資本家說,台灣根本沒有過勞死;如果勞工過勞是本來就有病。
「既然沒有過勞死」,蔡政府上台就把工人的七天假砍了。
金主認為,砍了以後,台灣還是沒有過勞死,
於是,就在今天,蔡政府要強硬通過「史上最爛的勞基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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