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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比照就可規避酒駕及肇逃?
1.小擦撞不知肇事,法官撤單!!
2.法官被撞離開,也被判肇逃!! (有和解)
肇逃是未留現場幫忙救護,報警,就構成了!!
謝維洲沒等警察到,沒在現場,就是肇逃了!!
有下車查看,有叫救護車,反證是肇逃!!
有和解無關肇逃事實,北檢怎講未構成肇逃?

北檢已政治蒙蔽專業,司法公正個屁!!
北檢是在鼓勵酒駕,鼓勵肇逃,無需幫受傷者救護,如此一來,這肇逃罪的用意已失,廢掉吧!!

不起訴,謝維洲就想繼續參選嗎?
民進黨支持者標準如此低,怎好意思批國民黨?
再講一次,台灣人若不用拒投表示抗議,這就是台灣人要的低標準,對台灣人好嗎?
酒駕,車禍受害者更該包圍北檢抗議!!
台灣人更該包圍北檢抗議,北檢已被政治凌駕了!!

1070831.#謝維洲肇事北檢錯解法律扯有下車查看叫救護車卻無視沒等警察到及在場救護就是肇逃是鼓勵酒駕者照辦規避!!
。。。。。。。。
謝長廷的兒子北市議員謝維洲,今年5月開車從住家外出,卻在巷口撞上騎機車的男子,被控告肇事逃逸和過失傷害罪,
但當時謝維州有下車查看,還打電話叫救護車才離開,北檢考量事後雙方和解,且並未構成肇逃,今天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謝維洲。
https://news.tvbs.com.tw/local/984290
謝維洲下車查看,並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確認徐男傷勢無大礙後,在警方到場前先行離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41206
1070306.車擦撞被認肇逃開單 擦痕小不知肇事法官撤單
依《道管條例》第62條規定,交通事故縱使沒有死傷,行為人仍有義務要留在現場並為適當處置,否則將有罰鍰、吊扣駕照的行政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14750
法官被撞還被判肇逃?保障權益死守現場!!
張姓法官於車禍後未下車處理,駛離現場10分鐘後返回,向員警自首。
車禍後來和解,但該法官還是被以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
「肇事」並不以對該車禍之發生有過失為要件,這向來也是司法實務的見解。
發生車禍時,即使倒楣無辜被撞,只要未留在現場幫忙救護、報警,對方又受傷,就會被認為成立肇事逃逸罪!
http://www.storm.mg/article/42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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