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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一直不懂,為什麼代表20%的人就可以自稱自己是「民意」,一面倒的反廢死聲浪,在某些人眼中,那不叫民意。
只有順從自己的意見,那才叫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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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幻色憂鬱  製圖:泣之女僕

反服貿是民意,廢死是民意。到底中華民國的民主被教育成甚麼樣子,小編覺得有點心灰意冷。

方小弟,劉小妹,讓小編心痛不已。一張用注音寫著「姐姐我想妳」的字條讓我感同身受泣不成聲。

你我都很幸運,不是受害者家屬,所以你跟我都沒有權利去要求家屬是否要原諒對方。即使一位家屬原諒了,她也沒有立場去要求別人原諒。該死的死刑犯,就是該死,法務部至今403天才處死六位,在小編看來就是瀆職。

小編可以接受廢死聯盟所謂「怕有冤獄」的理念。
洪仲丘是冤獄,江柏慶是冤獄。
但是鞏重安呢?曾文欽呢?

一句廢死,讓這些該死的人舒服的吃牢飯,被害者家屬的苦、慟、淚、傷,這些20%的人一句「民意」就可以帶過。有人自以為是受害者家屬就可以出來說話,但是追根究柢,有些「受害者」那根本就是自找的,那當然可以不被判死啊!

舉個例子,摸奶廷。他自己在臉書上說了自己是「被害者家屬」的經過,但可笑的是,他父親是在一場糾紛之中拿著桃木劍「助陣」才被對方刺死的。
對方該死嗎?
再回來看看鞏重安,他跟要刺殺的對象無冤無仇無恨無糾紛,只是因為「他想吃牢飯」,就隨機挑一個可以下手的,一刀劃過去,冷笑著看著小妹妹抽搐而死。
鞏重安該死嗎?

這兩個例子一比較,該不該判死,各位看官已經有了判決了。
不要再放甚麼要去跟國際接軌的屁了,看看美國,看看中國。
他們一句「處決」,歐盟敢靠北甚麼嗎?在小編看來,廢死聯盟只是假藉理念替自己製造新聞話題而已,是非對錯,人民自有公斷。

相隔403天再槍決 北中南6死囚伏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06001535-260401

父親遭刺殺身亡 陳為廷:廢死立場不變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25/360958.htm

藍白拖的逆襲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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