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台北市刑大將一名在網路上指「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的民眾,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最高可能被裁罰三萬元。北市刑大大言不慚,說自己「沒有任何護航偏私」。但實際上,市刑大比護航偏私還嚴重,而是涉嫌當政黨打手,打壓言論自由。
第四件在這裡:陳小姐被檢舉FB的po文"妨害安寧秩序"意圖使人不當選。
聽送傳票警員說~陳小姐可能會被民進黨的"律師團" 檢舉並提告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84290894976670&set=a.484229414982822.1073741827.100001873031238&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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