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台北市刑大將一名在網路上指「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的民眾,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最高可能被裁罰三萬元。北市刑大大言不慚,說自己「沒有任何護航偏私」。但實際上,市刑大比護航偏私還嚴重,而是涉嫌當政黨打手,打壓言論自由。
第四件在這裡:陳小姐被檢舉FB的po文"妨害安寧秩序"意圖使人不當選。
聽送傳票警員說~陳小姐可能會被民進黨的"律師團" 檢舉並提告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84290894976670&set=a.484229414982822.1073741827.100001873031238&type=1
 
陳燕玲的相片。
陳燕玲覺得很有挑戰──和陳貴美

真是喜從天降嗎??

我平常在家相夫教子

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敦親睦鄰

居然有人要檢舉我FB的po文

"妨害安寧秩序"意圖使人不當選

聽送傳票警員說~我可能會被民進黨

的"律師團" 檢舉並提告,我好怕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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