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用自製獵槍,結果這位大哥用可裝制式散彈的槍;規定是祭典的時候打獵,結果是隨時高興就打來吃;說要打山豬給媽媽吃,結果不是打山豬,還打死了兩隻保育類,那還能怎麼辦呢?
尊重傳統,也要尊重法律。不要不看內容就擅自認定法院欺負原住民好嗎?這樣讓守法的原住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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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法律事務所:原住民可以隨意獵捕野生動物嗎?
http://goo.gl/1K6H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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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例:原住民為"小米祭"之傳統祭典而狩獵無罪)
保護傳統文化 原住民獵10隻「保育類」山羌...無罪!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26/4585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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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
為母打獵將入獄 法扶搶救布農男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3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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