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立委還不修法嗎不想留酒駕前科寧罰9萬拒酒測而拒檢逃逸更是輕罰啦!!
現行的罰則就是鼓勵拒檢拒測啦!!
酒駕立委還不修法重罰嗎?
拒絕酒測就可免公共危險罪前科了!!
台北市有錢人當然不怕罰.去年大增50%拒測!!
就像民進黨葉宜津助理一樣.不怕罰9萬的啦!!
本解碼器建議修法項目>>
1..拒檢逃逸應視同酒駕.有公共危險.妨礙公務等罪!!
2..拒檢逃逸罰則應比酒駕更重.有毒品槍械的罰則也該更高!!
3..拒酒測的不只罰9萬.更有妨礙公務!!
4..拒酒測的累犯已被吊照.也是無照駕駛.更該加重!
5..拒酒測的就該強制抽血.不該再由警察便宜行事!!
6..對於拒檢逃逸者.警察就該開槍圍捕.用以喝止.保障警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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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酒駕刑責,拒絕酒測罰9萬成護身符? 台北市酒駕拒測案件,去年有1184件,較前一年788件一口氣增加396件,增加比率達50%,警方推測部分違規駕駛人可能因不願留下刑事紀錄,利用拒絕酒測規避刑責。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建議,將報請交通部修法提高拒絕接受酒測罰款;另外,拒絕測試累犯者,罰款應再加重處罰,才能遏止拒測歪風。
自認會超過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避免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寧可花錢消災。
若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涉及公共危險刑責,但不會坐牢,
雖然拒測一律開罰9萬元,比檢察官要求支付公庫換取緩起訴的金額高,但有駕駛人不願留下刑事紀錄,寧可選擇拒測。警方愛憂心,此風會助長酒駕,讓開名車、超跑的有錢人更有恃無恐。

面對駕駛人拒絕酒測,警方原本可依準現行犯,實施逮捕同時強制抽血鑑定,血液中酒精濃度0.05%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但被指恐有違反人權之虞,易引發爭議,員警通常開罰了事。

不過,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指出,若駕駛人肇事還拒絕酒測,就會遭強制酒測抽血。另外,執勤的員警審酌相關客觀情事,認為駕駛人已不能安全駕駛,包括帶有酒氣且無車行不穩、語無倫次、口齒不清或其他異常行為,經報請檢察官並核發鑑定許可書時,員警可實施逮捕同時強制抽血鑑定。
顏三隆說,駕駛人拒測除了罰9萬元,還會被現場扣車,且會駕照吊銷三年後重考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24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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