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司法正義的關鍵,在世界各地不論任何原因殺警察一定是最重的罪,只有台灣例外。

拒捕也不該殺警察,建立執法者的尊嚴,拒捕殺警應該處以極刑!

法官這個判決,不知道會害死多少警察。這是剝奪警察的人權,講人道的廢死者,其實是最不人道的,尤其是對警察而言!

【丁牧群、黃子騰╱連線報導】毒販李得陽16年前奪槍擊斃刑警小隊長林安順,最高法院認定李開槍是為躲避追捕,並非預謀殺警,不算罪大惡極,昨依殺人...
 
M.APPLEDAILY.COM.TW|作者: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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