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官對大腸花判案的標準,這不是比大腸花更加符合公民不服從嗎?這些立委遵從黨意,蔡英文下令要通過年金改革案,他們就乖乖進場做投票部隊。但是年金改革違憲,違背信賴保護原則,違背政府應有的誠信,這樣嚴重的錯誤,只有靠著阻止這些立委進場才能夠防止政府鑄成歷史性的大錯。這些民眾為了阻卻重大違法,不得不做出一些小的違法,來避免政府陷入不可挽回的困境!

他們所選擇的違法,是對社會傷害最小的,遠比大腸花佔領立法院二十三天來得少。他們所對抗的違法亂政,是真實的,不像是大腸花捏造服貿協議會害國家喪失尊嚴這樣的謊言。所有法官所說的,公民不服從的七項要件,他們都比大腸花更加符合。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請與大腸花用同樣的標準,不能只有大腸花可以號稱公民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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