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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的新聞,李長榮化工申請的石化管線,已經批准試運轉了!是誰核准的呢?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當初李長榮管線造成高雄氣爆的時候,民進黨立委與婉君不是一直再說石化管線是經濟部管轄的嗎?核准與否是最大的管轄權,怎麼這麼明確是高雄市政府核准呢?不用送中央呢?可見得地下管線是直轄市管理的權責,七三一氣爆之後整個綠營只是在卸責退給中央,亂掰說中央要負責。綠營的話如果可以聽,以後開藥單都該去找鬼了。

當然報導中有提到核准的依據是今年五月通過的高雄地下管線管理的地方自治條例,但是我們在那個時候就說過了,今年的這個地方自治條例,絕大部分只是民國一百零一年與民國一百零二年的整合而已,相關管線的管理規定,應該收費、應該要每年把保養與監護的計畫報請工務局核准等等的,都早就在一百零一年與一百零二年通過的自治條例當中,相當明確,地下管線是使用高雄市政府管理的道路,應該要受到高雄市政府的管理。地下管線爆炸,是高雄市政府怠惰與管理無能,雖然沒有刑責,但是應該要負起連帶的民事賠償(或是國賠)與行政的責任。

請看今天的報導:
https://video.udn.com/news/334872

李長榮化工公司大社廠申請從中油高雄煉製廠儲槽到榮化公司大社廠間輸送石化原料(乙烯與丙烯)的地下管線復工案,高雄市政府復工委員會今天審查後,有條件同意榮化試運轉。...
VIDEO.UDN.COM|作者:UDN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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