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地】最高法院大刀斬 這樣哪有顧食安!?
🎬前情提要
最高法院日前認定智慧財產法院適用法律錯誤,今後審理時「不用考慮是否有害人體健康」,只要是「攙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等,皆可依違反食安法論處。今天又看到一篇律師的評論和胃先生所見略同(擊掌),胃先生太生氣,直接火燒心啦!
🔥台灣司法只是一場魁儡戲? http://pics.ee/1woT
最高法院的刑事庭會議,為了統一各裁判的不同見解,做出的決議,通常是建議性質,下級法院通常為了不產生爭議,還是會尊重上級,而遵照最高法院決議,進行判決。
🔥最高法院這麼說 大家敢不照做嗎 http://pics.ee/1woU
這次最高法院公開表明食安法規的解釋決議,根本是帶頭造法,下級能夠審判獨立嗎?都直接告訴你該怎麼審判了,那以後還需要調查嗎?想當食安英雄也不是這樣幹!如果重視食安是用這樣粗糙的大刀開鍘,而不是從源頭開始思考如何管理,吃下肚了才胡亂判,到底拯救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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