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本就是一個荒謬至極的事情,該賠償的高雄市府,拿民眾的捐款先墊給災民,然後幫災民對其他公司打賠償官司。結果高雄市府該賠償的錢就在這瞬間像是變魔術一樣消失了!
打完官司對李長榮化工拿到賠償的錢呢?因為災民已經拿到民眾的愛心捐款所墊付的賠償,所以不用再給災民了,也不可能還給捐款的人,那就被高雄市府賺走了嗎?把民眾愛心捐款直接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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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提出的「代位求償」方案,由市府出面代替災民向榮化、華運及中油打官司求償,同時在判決有結果前,先以社會捐贈的善款墊付賠償金給災民,表面上是讓災民早點拿到補償,但部分災民卻質疑:「市府本身就是加害人吧?」「市府未善盡監督責任,打人的還喊救人!」因此堅持要對市府提告國賠,爭一個公理。
林建宏告訴本刊,氣爆前四天,他們在工地就聞到斷斷續續的瓦斯味,市府一九九九專線也接獲民眾檢舉,但市府沒有積極處理,直到七月三十一日當晚,瓦斯味變濃、範圍愈來愈大、向一一九報案的民眾愈來愈多,市府才緊急召開協調會,但也沒當場要求停止地下石化管線的供料,「沒看過一個幫兇(指高市府)如此丟臉,打人還喊救人!」
「高雄市政府對於氣爆案發生有公有設施欠缺等疏失,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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