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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這是馮光遠自己臉書的內容,他說批評時事與政治人物是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馮光遠,你已經參選幾次了,你還不算是政治人物嗎?今天一個小小的計程車司機只是善盡你所說的權利與義務而已,就被你客訴成這樣?
對馬英九丟鞋丟書都是好棒棒,對你稍微講兩句就是不應該?這就是你這個政治人物的雙重標準?無X的政客!
自由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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