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摘錄:
『事實上,這個法案在合憲性上根本充滿瑕疵。
在獲得「扣扳機」的快感後,民進黨恐怕只會陷自己於無盡的輿論戰與憲政爭議,
對急於擺脫台獨鬥雞,建立清廉效率形象的民進黨而言,並不見得有利。
如同許多政治人物所指陳的,「黨產」議題在過去的廿餘年,一直是民進黨選舉時的「提款機」。
每到選舉,只要說國民黨家大業大,民進黨候選人便似乎都成了白手起家的社會楷模。
但也因為長期炒作黨產議題,民眾的期待也無形中被拉高,大家都等著看法條通過後,全面執政的屆時如何找出國民黨的金山銀山。
如果打破撲滿卻只滾出兩枚銅板,民進黨恐怕將難以面對社會。
再者,在報復心態下所通過的「處理條例」,的確也存在不少法理爭議。
例如,「不當」與「附隨組織」等核心概念,「處理條例」並未給予明確的界定,執行時必然引發不少爭議。
尤其,這些「不當」與「附隨」本身就是個馬蜂窩,長期執政的國民黨如果努力牽拖,恐怕連民進黨也脫離不了干係。
前陣子不就有人戲謔指出,廣義而言,連「中華民國」也可以視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陳水扁的八年傷透了支持者的心,藉著馬英九的政績不佳,民進黨再次獲得執政機會。
故而,未來的四年對民進黨的發展將極具關鍵性,
如果不能證明具有執政能力並可以承擔付託,民進黨也可能很快被台灣民眾所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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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擔心民進黨搜不到黨產。
因為溯及既往,有罪推定加上全由委員會認定,只要民進黨覺得可以的,全都可以當成不當黨產。
問題是今天民進黨可以用這種方式處理人家的黨產;
請問一下,改天會不會也用這種方式處理你我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