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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法官,無差別殺人,是什意思?
正因不認識就隨意殺人,才更可惡!!
看來要將酒駕致死,認定殺人難了!!
看來要將無差別殺人加重其刑,難!!
促轉會快幫鄭捷轉型一下正義,是司法冤案嗎?
還有砍童頭的,隨機殺童案的!!
法官居然認為相關證人已到案,無需聲押禁見!!
沒考量是黑道,受害家屬,證人可能受威脅翻供!!

1071013.#尬車釀3死檢方依殺人公共危險聲押禁見但法官認為與被害人互不認識難認定故意殺人但無差別殺人更可惡!!
#與案有關證人已到案對偵查妨礙不大交保加害者可是中山聯盟黑道不怕如陳致中翻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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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分享修改自>雙重標準認證中心
https://www.facebook.com/19665552302836…/…/2190107144595075/
尬車釀3死!檢方聲押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
警方將2人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庭訊時,謝、黃皆否認殺人、公共危險等犯行,但由謝、黃、盧姓證人的證述,加上道路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現場照片等,2人涉犯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罪犯罪嫌疑重大。
對於檢察官聲押認為,謝、黃2人涉犯「不確定故意」的殺人罪部分,雖發生車禍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但謝、黃與被害人互不相識,難認定有故意殺人的動機及理由。
法官認為,檢察官聲押時雖指尚有調查汽車出租人、保養廠的必要,不過因與肇事車輛有關的8名證人皆已到案,不羈押被告對偵查的妨礙不算重大,經法官審酌被告涉案情節、家庭、經濟狀況等,裁定謝、黃各以15萬元、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4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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