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趕快向警察舉發壹週刊製造謠言擾亂社會秩序,請警察依照社會秩序法罰三萬元!如果沒有去告的話,大家就可以笑你只敢欺負小老百姓,是個小孬孬。這是基於事實的合理評論,你要怎麼告?

壹週刊今年三月報導,扁家二十個「超級」大金主,箭頭所指的這位萬海陳致遠便是名列其中。而且該刊特別強調,六年前就已經報導過,因為民進黨發言人說阿扁拿建商十億元,所以特別拿出來再報導一次!請看: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news/20150310/16135938

阿扁被民進黨提名當了八年的總統,也是民進黨主席。阿扁代表民進黨主政的時候收的錢,不歸在民進黨,難道歸在國民黨?小市民看了這樣的報導之後,認為萬海陳致遠是民盡黨的超級大金主,這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知名週刊大版面報導了兩次八仙樂園家族的萬海集團是阿扁的超級大金主,這樣的謠言你們不敢報警,只敢對轉傳 Line 的小市民報警,這不是小孬孬,什麼才是小孬孬呢?還有徐佳青說阿扁拿建商十億,污衊民進黨執政時候的清廉與功績,也是應該要報警罰三萬吧?

高雄有兩位非常有能力的名女人,一位是我們最愛的高雄林志玲,另外一位就是圖片中的這位台灣之媳。台灣之子的老婆不就是台灣之媳嗎?台灣之媳的女兒爆料說過,民進黨誰沒有拿過他們家的錢?還點名了高雄林志玲。在民進黨整個黨都還是在扁家護衛隊,有人說出阿扁拿錢就要下台離開的狀況下,真的讓人懷疑民進黨再度執政就會是扁家復辟的時候。

我愛高雄林志玲的相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戮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