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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萬步言,即便真有散佈謠言情事,也應該由民進黨提出誹謗或妨害民意訴訟,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台北市刑大沒有認定「謠言」與否,又以錯誤法條移送裁罰,為政黨服務的態度非常明顯,甚至令人質疑是否已經「選邊站」。

更為可議的是,民進黨為保持選舉的優勢,近來對言論自由採「嚴格控管」,動輒提告、檢舉、更正、警告,如今連警方也配合政黨這些作為,寒蟬效應在所難免。若僅是「準執政黨」都可對言論自由造成如此傷害,很難想像此種心態一旦執政,台灣的言論自由會沈淪到何等地步。

台北市刑大將一名在網路上指「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的民眾,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最高可能被裁罰三萬元。北市刑大大言不慚,說自己「沒有...
UDN.COM|由聯合新聞網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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