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教資方快來用「責任制」

台灣有一對表妹、表姐,表妹公開教資方善用「變形工時」;表姐公開教資方善用「責任制」。如果,這一對表姐妹只是普通人,那大概我們就會猜她們剛好都在公司當人資主管吧。但,很不幸的,她們一個是「總統」,另一個是「勞動部長」。

她們倆的目的,都是為了教資方如何「合法」的避開「工人每工作七天要休息一天」的規定。蔡表妹教資方善用「變形工時」,雖然沒有連細節都一起教,但我們知道在變形工時的「用途」很多,其中包括:在特定的四十個行業裡,若採用四週變形工時,最長可「合法」讓工人連續工作24天。林表姐教的就很具體了。針對日前工總理事長許勝雄抱怨自己因為座車司機七休一,害他不得不另請「代理駕駛」,也害得他的司機想賺加班費而賺不到,表姐很「貼心」的為許董以及一大堆有座車司機的董們提供了量身打造的教學服務,告訴他們固定配車的司機,在1997年就納入了「責任制」的適用範圍,勞資雙方事前約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定就可以。我們知道只要核可為「責任制」,不是說連續七天工作,就算連續工作七十天、七百天都「合法」,而且更妙的是,按許理事長的說法,他願意支付加班費,而勞動部表姐部長幫他出的主意,連加班費都可以免了。
如果,「工總」許勝雄理事長所說的親身經歷屬實,顯然他並沒有讓自己的司機適用責任制。所以,勞動部長林表姐提醒他快點來申請核定。做為一個勞動部長提醒資方,而且還提醒個別的資方,已經夠離譜了。更何況,被納入「責任制」適用範圍的職種,並非一經納入就立刻一律適用「責任制」(有良心的資方也可以不用「責任制」),要適用「責任制」必須要經過主管機關勞動部的核定。因此,林表姐就是以主管機關之長的身份,告訴許理事長要想不讓司機七休一,可以快點來核定為「責任制」。如此這般,承辦公務員還敢「審核」嗎?
現在,我們才明白,原來人民用六百多萬票,選出了一個資方的「人資」大主管,這大主管又指名了她的表姐,做「人資」小主管!更可怕是這個大主管還集行政、立法大權於一身。

勞動黨•臉書“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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