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司改】
小燈泡案兇嫌律師提案:檢警調不得讓媒體拍攝兇嫌照片。
司改會繼提倡國家賣毒品之後又一奇聞,保護嫌犯比保護幼童還貼心呢!
--
不得主動通知媒體到場拍攝偵查中案件相關人員(包括被告、被害人、證人),#如媒體或民眾主動到場採訪、拍攝時,#檢警調等偵辦單位應採取適當之隔離及遮蔽措施,以保障偵查中案件相關人員之隱私、名譽等人格權。
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5130055.aspx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今天增開會議,繼決議管制媒體自由進出警察等執法單位後,律師黃致豪提案檢警調不得主…
 
CNA.COM.TW|作者:中央社新聞粉絲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戮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