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當台灣人是白癡高院判劉文雄甭賠金溥聰理由是特權一詞很中性可付價金得特權公職可得通關特權是認證使用者付費就是有錢人特權公職本該有特權喔!!
真當台灣人是白癡喔!!
若是中性.為什還拿特權來抹黑?
綠嘴評論一個中性的問題.你還看?
法官講可付價金得特權.公職可得通關特權!!
法官認證.使用者付費是圖利有錢人搞特權!!
原來有錢人.公職本來就該有特權喔!!
難怪民進黨急著奪權搶錢了!!
民進黨大罵特權.並沒有講不要特權喔!!
一般人經驗就是特權就是負面詞句啦!!
民進黨就是要減少一切負面新聞好造政績啦!!
未來別再爆料民進黨耍特權了.那是正常的啦!!

+++若是中性.為什還拿特權來抹黑?
+++綠嘴評論一個中性的問題.你還看?
>>>是劉文雄白癡.還是台灣人是白癡?
原來有錢人.公職本來就該有特權喔!!
民進黨大罵特權.並沒有講不要特權喔!!
早講過沙豬柯的使用者付費就是要圖利有錢人.就是要趕走沒錢的!!
連戰的500元便當就是經濟特權..但民進黨拿此抹黑!!
所以當沙豬柯吃上萬元餐時.就沒事!!
所以當詐騙菜花6萬請御廚時.也沒事!!
走公務通關.交管..等公職人員特權是正常的!!
難怪民進黨急著奪權搶錢了!!
所以民進黨執政後.特權都變成中性了.合理化了喔!!

+++難怪民進黨急著奪權搶錢了!!
法官講可付價金得特權.公職可得通關特權!!
法官認證.使用者付費是圖利有錢人搞特權!!
難怪金溥聰講若依此邏輯.遑論現職的官員或民代過去或未來耍特權.也無任何可議之處!!
>>>民進黨就是要減少一切負面新聞好造政績啦!!
食安有問題.放寬標準就沒問題了!!
勞檢有問題.取消獎金來減少檢舉就沒問題了!!
罵幹你X有問題.林瞎聾講是語助詞就沒問題了!!
血汗勞工.改口講有勞工想多賺錢就沒問題了!!
要清算鬥爭.改口講是改革就沒問題了!!
要媚日賣台.改口講要維護國際經貿就沒問題了!!
特權有問題.改口特權是中性就沒問題了!!
所以未來別再爆料民進黨耍特權了.那是正常的啦!!

+++劉文雄的律師的狡辯自打臉!!
1..語氣是「開玩笑、戲謔式」的用語,不構成妨害名譽!!
>>>所以罵人時用開玩笑方式就不算了嗎?..罵幹你X時笑著罵就沒事嗎?
就像鄰居聊天就講>他就是個賤貨.討客兄...不也是戲謔式嗎?
評論時你不是當事人.當然不會生氣怒罵.但話說出口怎不妨害名譽啊?

2..依照一般人的經驗,在羽田機場應該不會有人幫忙拿行李!!
>>>一般人經驗?...親人就會幫.朋友就會幫.同團的就會幫啦!!
還敢講一般人經驗..一般人經驗就是特權就是負面詞句啦!!
該法官才是違反一般人經驗認知啦!!

3..劉文雄說,如果一個人要怨全世界,可是全世界都在罵那個人,恐怕要檢討的不是全世界,而是那個人。
>>>沒錯!!..判決理由多數人都在罵.所以要檢討的就是那個人>該法官啦!!
...............................................................................
金溥聰「隱身術」通關? 劉文雄二審逆轉免賠
劉文雄的律師主張,劉是依壹週刊的報導評論,跟著主持人的節奏談話,語氣是「開玩笑、戲謔式」的用語,不構成妨害名譽;
依照一般人的經驗,在羽田機場應該不會有人幫忙拿行李,才懷疑是否有下屬幫忙;而依「真實惡意原則」,金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理應受大眾檢視。

金溥聰認為言論自由並不等於新聞自由,他擔任公職,理當接受嚴格檢驗,但電視名嘴不能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後。
律師也指壹週刊「沒有特權的相片」,劉文雄的說法和壹週刊不一樣,是新的事實陳述而非評論,自應舉證;劉在節目上還制止當時主持人、來賓間的笑話,說「不要再掰了,好冷」,怎麼會是「開玩笑、戲謔」。

金溥聰說,他出國都走一般通道,但劉文雄不只在這個節目上批評他,從以前就說他「官大」、覺得他用特權,用誇張、扭曲的方式來傷害他的名譽。金舉例,以前擔任台北市副市長時,依程序在市長的用印旁蓋複閱章,是因為要負責督導業務,卻被說成是「地下市長」。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383983
高院判劉文雄甭賠金溥聰理由在這:「特權」一詞很中性
高院稱「特權」是中性字眼,商務人士可支付價金取得經濟特權,部分公職也可取得通關特權,因此不足以引起外界負評。
https://udn.com/news/story/2/2385004
高院判劉文雄免賠免登報道歉 金溥聰:一定上訴爭公道
劉文雄2015年4月8日與名嘴汪潔民在政論節目中,指金溥聰特權通關、請駐日官員處理私人事務。
汪潔民在另一政論節目上公開道歉,金溥聰同意撤告。
不過,當時劉文雄仍拒絕道歉,因此金溥聰求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金溥聰表示,等看到判決書後,一定會上訴。
劉文雄則說,金溥聰要再上訴,他沒有意見,但如果一個人要怨全世界,可是全世界都在罵那個人,恐怕要檢討的不是全世界,而是那個人。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05/898563.htm…
「特權」是中性詞? 金溥聰批高院混淆是非、誤導社會
二、 台灣高等法院張競文、曾部倫、何君豪等三位法官,推翻本案一審判決,認定耍特權係「中性」字眼,不足以引起外界負評。
若依此邏輯,卸任官員耍特權通關係中性行為,不該批評,遑論現職的官員或民代過去或未來耍特權,也無任何可議之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386168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戮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